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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郭立锋     加入时间:2012年04月20日 12:18     点击:791

一、为什么要制定规章制度

1.法律的要求。《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形成方案,与工会或职工经过平等协商确定的适用于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的规范劳动者行为的各种规则。

《劳动合同法》中“劳动纪律”不再是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分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制度以及职工奖惩办法等,既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也通过劳动纪律、奖惩规则等规范工作场所秩序。

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重要依托,可作为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的依据。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对劳动关系的良好运行和劳动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2.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劳动规章制度对全体职工和单位行政各部门都具有约束力,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各种内部规则,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其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补充劳动合同内容的效力,也规范劳动关系建立、运行。

3.劳动者的要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赋予了劳动者一定的权利,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特别是新员工,教育作用甚为明显。规章制度集中了本单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规则,学习规章制度劳动者可以较快熟悉新环境的要求和规范,更好明确劳动者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具备三个要件。

1.内容合法。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在规章中随意设定对职工的处罚或或增加对职工流动的任意制约,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规章制度无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在规章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程序民主。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提出方案和意见→平等协商确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特别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如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及劳动定额管理等,都在按程序,程序不符合要求的规章制度不能产生效力。

3.告知劳动者或向劳动者公示。这是一个重要环节。劳动者只有了解、掌握规章制度尤其是直接涉及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才能达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目的。形式可以:公开张贴,签领制作的员工手册,大会宣布。

三.违法的规章制度的处理(两种)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特别提醒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违反规章制度是否严重,由用人单位判断,但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要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明确列出劳动者严重违反情形可以达到辞退或开除的条款。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要作好记录,当事人最好能签名,同事证明,作为以后劳动纠纷的举证材料。

2.用人单位依据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辞退劳动者,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也可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要误以为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即使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也毫无办法。